01讀者諸君﹐你們中間也許有到過阿爾卑斯山中的﹐在那裡遇
著濃霧﹐人的視線被遮蔽了﹐

和鼴鼠透過他的眼翳而看東西一般﹐及至厚厚的濕氣漸消以後﹐
陽光微微地射入了﹒

02假使你們回憶起那時的景象﹐那末你們也就想像得出我那時
初見夕陽的景象﹒

我就是這樣走出如雲的黑煙之中﹐跟著我忠實的老師的步伐﹐
則見山腳下已經沒有陽光了﹒

03幻想呀﹗你有時把我們周圍的外物奪去﹐雖然有一千個
喇叭向我們吹也不聽見﹐誰給你這種無中生有的能力呢﹖

04這是一種天上的光激動你的﹐這種光或是本有的﹗或是
由於神意而遣送下來的﹒

05那時我看見一個殘忍的婦人變為鳥兒﹐她是以歌聲來悅
人的﹔我的精神專注在這裡面﹐所有外物都不入我的感覺﹒

06後來我的幻想入了另一境界﹐看見一個怒氣滿面的漢子
死在「十字架」上﹐

■注→「十字架」聖經只說「木架」未述其狀﹐
■斯〔艾〕8:7亞哈隨魯王對王后以斯帖和猶大人末底改說:「
因哈曼要下手害猶大人,我已將他的家產賜給以斯帖,
人也將哈曼掛在木架上。

在旁的是亞哈隨魯大王﹐他的妻子以斯帖﹐還有那無論在
語言上和行為上都是正直的末底改﹒[斯〔艾〕3~7章]

07這個幻象破裂以後﹐(如同水泡因水乾而破裂一樣)﹐我又看見
一個少女哭著說﹕

王后呀﹗你為甚麼一怒而自盡呢﹖你的自盡是不願失掉那維妮﹔

但你還是失掉我﹒哭你的就是我﹐我的媽媽﹐就是因為你的死我
才哭呢﹒

08如同一個睡著的人﹐因為一種新的光打在他的眼皮上而驚醒﹐
雖然醒了﹐但還是睡眼矇矓﹐

09那時我的幻想剛才消滅﹐臉上便接觸著一種異於尋常的光﹒
我四周一看﹐想找出那光的來源﹐

10忽聽見有人說﹕從這裡上昇﹗聽了這話以後﹐我又想找出那
說話的是誰﹐非看見他的臉不息﹒

11但是﹐在此處我的視覺失去功用了﹐因為說話的在那光裡面﹐
如對著太陽張不開眼一般﹐我如何見得到他的真形呢﹖

12那時我的引導人說﹕這是一位神遣的天使﹐他不待我們請求﹐
便把上昇的路指示給我們﹐卻把自己藏在自己的光裡面﹒

13他對我們做事﹐像對他自己做事一般﹒一個人如若看見別人
需要﹐還等著別人的請求﹐顯而易見不是誠心的援助了﹒

14我們的腳步﹐應當聽從他的指示﹗在夜臨頭之前﹐我們應當
努力上昇﹔否則﹐我們要等到明日才可以舉步呢﹒

15於是我跟著我的老師﹐把腳踏在那裡的階梯上﹔我踏著第一級
的時候﹐我覺得有如鳥翼一般的東西扇在我的臉上﹐

16同時我聽見有人說﹕愛和平的人有福了﹐他們不再有不當的
忿怒﹒

17那時﹐僅僅在我們的頂上還留著一些晚光﹐夜馬上要到了﹐
四周的天空已經出現了星﹒

18我的氣力呀﹗你為甚麼離開我呢﹖我心裡對自己這樣說﹐因為
那時我的兩條腿已經疲倦﹐需要休息了﹒

19我們到了階梯的頂頭﹒我們停在那兒﹐像船靠了岸一般﹒我
聳著耳朵聽﹐試試是否可以在這新圈子裡聽見些甚麼﹐

20於是我轉向我的老師道﹕我仁愛的父親呀﹗

請你告訴我﹐我們所到的這圈子﹐是懲戒甚麼一種罪惡呢﹖

假使我們的腳停了﹐你的議論卻不必停﹒

21他對我說﹕愛善而怠其責任的﹐在此地補償他的債務﹔此地
懲戒打槳不力的懶隋者﹒

22但是﹐假使你要更明白我的話﹐那末請你專心一意聽我說﹐
你也許可以從我們的滯留之中得著些好果子呢﹐

23於是他開始說﹕不論造物主或造物﹐不能離愛而存在﹗此愛
或為自然的﹐或為理性的﹒

自然的愛常不及於罪惡﹔其他則罪惡或由於趨向之不當﹐或由
於用力之不足或太過﹒

24造物如趨向於主要的財物﹐或次要的財物而有節制﹐則不會
為罪惡的起源﹔

25但若趨向於主要的財物[天上]而不熱心﹐趨向於次要的財物
[地上]而太過度﹐那末都是違抗他的造物者﹔

26由此你可以明白愛為美德的種子﹐也是應得懲戒的行為﹒
凡愛不能沒有主體﹗所以人不能嫉妒他自己﹔

凡人都不能超然獨立而自存﹐所以不能對於造物主有所族妒﹒

27因此﹐假使我的分類不錯﹐那末人類所愛做的壞事﹐就是
對於他的鄰人了﹒

28此種愛的產生有三個態度﹕

29一種人歡喜自高自大﹐覺得他的鄰人都是卑小﹐只恐怕自
己有一天要倒下來﹒

30一種人要保持他自己的尊榮富貴﹐只恐怕別人超過他﹐於
是他心裡憂愁﹐希望別人得禍﹒

31還有一種人﹐因為受了一些委屈﹐便突然大怒﹐立刻要報復
他的冤家﹒

32這三種乖戾的愛﹐是在下面三層受懲戒﹒

33現在我要對你說其他的愛﹐他趨向財物的速度不確到好處﹒
每個人都隱隱約約認識一種可以安身立命的財物﹐而希望得著
他﹐

34假使一種冷淡的愛叫你遲遲地去接近他﹐那末在你正式懺悔
以後﹐便在此層受懲戒﹒

35另有一種財物﹐並不使人快樂﹐並非真正的幸福所在﹐也不
是一切美德的果和根﹒

但愛之追求於此者﹐每易失之太過﹐則在我們上面的三層受
懲戒﹒

36可是分為怎樣的三種罪懲呢﹖我不對你說﹐因為將來你自己
可以看出來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edrose051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